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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0来源: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浏览字体:[      ]

一、重要提示

1.1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审计报告。

1.3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会计和业务数据为合并数据。

1.4本行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法定英文名称:BAOSHAN LONGYANG SRCB RURAL BANK CO., LTD。

2.2法定代表人:郭全厚

2.3注册及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1号

邮政编码:678000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8月15日;

2.4其他有关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0052207564Q;

金融许可证号:S0021H353050001;

三、主要业务数据

3.1主要业务数据指标

2020年,随着国家经济持续下行和结构调整持续深入,本行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和各种突如其来的风险,继续坚持市场定位,深耕小微三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部署和要求,以资本回报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强化风险防范,推进战略转型,全力打造精品银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资产总计33267.96万元;负债总计30043.89万元;所有者权益3224.07万元;实现各项收入1391.4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68.43万元。

3.2利润实现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全行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668.43万元,与本行2020年损益表一致。

3.3利润分配情况

按照《2020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0万元。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3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五、风险管理情况

5.1信用风险管理情况

2020年,本行坚持以谋发展、防风险两条主线开展工作,科学处理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一是坚持“小微三农”的市场定位,回归本源,持续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明确重点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二是做好信贷风险业务监测,持续关注国内宏观经济走势,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贷款客户风险,进一步加大风险贷款监测、分析、评估和化解力度,将风险管理与经营管理工作齐驱并进,形成业务经营和风险防控两手抓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对重点客户的贷后监控力度,梳理贷后检查标准及流程,提高贷后检查的有效性,对潜在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四是积极部署开展不良贷款的清收化解工作。

5.2市场风险管理情况

针对市场风险,本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风险外部形势,确定主要业务限额标准。按照各类债权预期损失计提减值拨备,审慎制定处置方案,对重大风险事件执行全行统一处置策略,满足监管指标达标要求和市场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同时,本行明确了市场风险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切实防范利率风险;积极关注各类金融市场变化,依法合规拓展资金市场业务。

5.3操作风险管理情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重点加强会计结算、信贷业务、信息系统、银行卡、资金交易、自助银行六大领域的操作风险防范。

一是严格执行会计操作手册、强制休假、定期轮岗等制度。充分运用会计主管现场监督、委托主发起行事后现场检查作用,重点关注现金出纳管理、账户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银企对账管理、授权管理、业务印章管理和金库等领域的风险,强化会计操作风险事前防范、事中管理和事后纠错。二是加强信贷部门的监督力度。充分运用风险总监现场监督作用,加强贷款发放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规范合同、档案、章证和抵质押品管理。三是加强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把网络和系统故障率降到最低水平。对系统信息录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考核。四是加强对资金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严格执行交易规则、持仓限额及止损点等内控制度,对涉及交易活动的前、中、后台严格进行分离,严禁越权操作和以不良主观进行交易。定期审查交易记录,及时评估交易系统的风险管理有效性。五是重点关注自助设备交易风险防范。运用系统和人工多维度监控,加强自助设备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处理自助设备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预案。

5.4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

指标

 2020年
 超额备付率  1.59
 存贷比  118.55
 流动性比例  18.06
 流动性覆盖率  25.41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流动性原因产生的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给本行造成的经济和声誉损失,维护金融稳定和广大客户的利益,确保本行稳健发展,本行以适度控制存量、适时调节流量为目标,制定了《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明确了管理职责,并与主发起行签订了流动性支持协议,保障了流动性资金及时到位,流动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2020年全年的运行态势表明,因存款流失较大,本行流动性压力逐渐显现,导致流动性比例、存贷比、优质流动性资产等监管指标未达标。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6.4员工情况

2020年末,全行员工32人,合同制员工32人,其中见习期员工10人。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本科30人,专科2人。

七、公司治理结构

7.1机构设置情况

7.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7.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资产化解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5个委员会均制定工作规则尽职尽责开展工作,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7.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7.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董事长和1名行长、1名副行长、1名风险总监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7.1.5分支机构

本行下辖1个营业部,年末在职合同制员工32人、派遣员工0人。

7.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5月28日,董事长主持召开了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选举王家强同志为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发起人名称变更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业务指标三年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拟到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托管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落实银监局2019年监管意见及整改措施的报告》。

7.3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年,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年度例会四次,临时董事会6次。

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的议案》《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股东公司分立后股权变更的议案》。

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授权书>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履职回避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议案》《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对保山捷豹物流有限公司等五笔贷款进行呆账核销的议案》。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一季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洗钱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

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经营情况及2020年经营计划和工作要点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股东董事履职评价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执行董事履职评价及经营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度绩效考核相关办法》的议案》《关于召开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业务指标三年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股权转让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解聘彭勇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郭晓江为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拟到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托管的议案》。会议听取了《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普惠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会风险资产化解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落实银监局2019年监管意见及整改措施的报告》。

2020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对保山春舒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五笔贷款进行呆账核销的议案》《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20年版)>的议案》。

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启动微小贷款咨询、培训及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议案》。

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条线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与其他沪农商村镇银行间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应会计核算规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认定名单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购置无形资产的议案》。会议听取了《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上半年财务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惠e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长期待摊费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职工食堂费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干部交流管理办法>的议案》《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对保山市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等三笔贷款进行呆账核销的议案》《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对内部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内部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认定名单情况的报告》。

7.5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0年,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4次例会。

2020年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解聘任康成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制定<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洗钱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2020年5月28日,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的报告》《关于提名王家强同志为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听取《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普惠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落实银监局2019年监管意见及整改措施的报告》。

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上半年财务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认定名单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内部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的报告》《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对内部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认定名单情况的报告》。

八、薪酬情况

为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捧作用,本行建立以涵盖所有岗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及绩效管理系列配套办法。制定了《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薪酬管理办法》《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绩效考核相关办法》,并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行薪酬管理职责,规范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保证了考核的公平性,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了全行活力。建立了后备人才库和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机制,为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

本行薪酬由固定薪酬(岗位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工资实行按季预发、年终清算,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业绩指标、风险内控指标、监管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等维度进行考核分配。2020年度,全行列支薪酬448.58万元(含2019年延期支付计提41.07万元),居同业中等水平。实际发放固定薪酬219.87万元,绩效薪酬228.71万元。其中经营班子成员发放固定薪酬53.7万元,占全行固定薪酬总额的24.42%,经营班子成员绩效薪酬56.51万元,占全行绩效总额的24.71%。根据《村镇银行监管指引》,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管理岗位、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岗位及其他关键岗位绩效薪酬按比例延期支付,2020年延期支付金额共计68.42万元,在没有出现管理办法规定的“延期支付资金的约束情形”的前提下,在以后3个年度内分别支付。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0年,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至上,坚持社会责任,践行向消费者公开信息的义务,履行公正对待消费者责任,遵从公平交易原则,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员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并在自身发起的业务宣传活动中积极向客户特别是辖内农村客户进行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权益方面的知识,充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在保护金融消费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2020年末,未收到投诉情况。

十、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抵贷资产的收购。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德勤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胡小骏、苏亦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1)第P02870号)。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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